按照河北省总工会《关于推荐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、全国模范职工小家、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》(冀工办发﹝2020﹞33号)文件要求,经基层工会推荐,市总工会研究,产生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推荐单位、全国模范职工小家推荐单位、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人选。现将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9月28日--10月10日)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邢台市总工会基层组织工作部。
监督电话:0319-2163903、2163996
电子邮箱:zghzzb2012@163.com
特此公告。
附件:邢台市全国模范职工之家、全国模范职工小家、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拟推荐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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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台市总工会
2020年9月28日